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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前生态问题已成为人类发展不可回避的重大问题。认真了解关于生态伦理思想的基本观点和原则,借鉴适应社会和谐发展的生态智慧,有利于我们确立正确的自然观与发展观,更新发展观念,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改变生活方式,实施“绿色、环保”的消费观,进一步加强整个社会生态文明建设。
关键词:老子;生态伦理思想;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尤为突出地位,充分显示了其重要性。“道家思想是一种归属于生态学的思想,其中不乏深层的生态意识,并为效法自然的生活方式提供了可实现的雄厚的实践基础。”[1]老子生态伦理思想中蕴含的理念有利于激发人类生态意识的道德觉醒,启发人们树立正确自然观和科学健康消费观,指导人们自觉拯救生态危机。
一、老子的生态伦理基本思想
1.“以道观之,物无贵贱”的众物平等观
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以“道”为出发点,将道抽象为万物的本源,认为道是一个先天地万物而存在的永恒不变的实体,万事万物的变化都是道推动的,强调了人与天地、自然以及宇宙万物的统一性,从而把思考的范围从天道和人道进一步延伸到了宇宙范围。
老子认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2]万物都是由“道”抽象产生出来的,人类也不例外。人类只是整体宇宙中的一小部分,人和万物由“道”产生,人和自然万物处于平等地位。作为万物本质的“道”不偏不私,万物有各自存在的价值,无论贵贱。
2.“天人合一” 的万物相系观
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从抽象的“道”出发,阐述其“顺应自然、无为而治”的“天人合一”的万物相系观。认为自然和谐是万物生存本质,人类应从“道”的高度思考万物,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万物皆平等,断不可“我”察物,贵己而贱物,更不可违背自然之道,而使人与自然关系紧张。为使天地万物平衡地发展,老子秉持的观点是树立人与自然互相依存的和谐的“天人合一”关系。
3.“道法自然”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基本原则
“道法自然”是老子关于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态伦理的标准,认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内在规律,“道”是宇宙最普遍规律,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3]。人源于自然又回归于自然,应遵循自然规律,将自己置于与他物平等相处的条件下,按自然法则不断规范自己的行为,而非按人类自己意愿肆意破坏环境,即“辅万物之自然,而弗敢为”[4]。万物与人类构成一个有机系统,要维系整个系统,老子提出“道法自然”思想;一是人与万物均源于自然,人类不应撇开自然而谋私利破坏自然环境;二是应不断顺应自然规律,按万物自然属性进行实践活动;三是追求万物和谐相处的理想境界,自觉顺应自然并亲近自然,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理想境界。[5]
4.“自然无为,无为而治”是保持生态平衡应遵循的必要原则
老子认为要顺应自然,因为人类本身也是道的产物。人类要效法道,面对一切事物采取“无为”的态度,遵循万物本性及其自然规律,而非盲目干预自然。
5.老子生态伦理思想的基本价值观
老子认为:“多藏必厚亡,知止不殆,才可以长久。”[6]其强调人应该少私寡欲,知足知止。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首先要节制人类自身无限的欲望,做到“知止不殆”必须从抑制贪欲出发,达到“见素抱朴,少私寡欲”[7]。一味追求物质满足,既会损害身心健康,又将引起整个社会价值观的扭曲,导致环境的进一步恶化。老子从“物无贵贱”的生态观出发认为,人与万物是平等的,在生态伦理的实践中提出了“知止”“知足”的合理思想,人类与自然要共存共进,就要把握好“度”,对自然界的索取要适可而止,要从长远目标出发。
二、老子生态伦理思想的独特价值
老子生态伦理思想作为古代生态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有其独特的价值:首先,老子提倡用朴素的系统观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主张天人合一、众物平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老子把人类与万物看成是一个有机整体,认为人与万物是合二为一的,在生态系统中人与万物是平等的。
其次,老子认为人生最高的追求境界是正确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他所提出的“上善若水”的生态道德观的基本出发点便是与世无争,认为人类和天地万物都处于平等的地位,都需要依循道的本性,依据事物的本性发展,不能相互加以干预;在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最重要的是要掌握“度”,对万物要充分高效地利用,做到 “知止不殆”,最后,老子把生态伦理思想从自然界延伸到社会。 认为要从“道法自然”和“物无贵贱”的生态伦理思想出发,这样有利于形成“无为而治”的基本价值形态。
三、老子生态伦理思想的现代启示及其借鉴
随着现代化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诸如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全球变暖、生物物种的加速灭绝等问题,生活在当今社会的人们从未像现在如此关注可持续发展问题。 老子的思想中囊括了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这对解决当前的生态危机有重要的启示作用。老子的生态价值观“不仅是对人类中心论的挑战,而且是对物类中心论的重大跨越,从而刷新了宇宙生态中心论的新高度。”[8]重新充分认识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借鉴其优秀的成果,可以为生态危机提供有益的思想路径。
1.借鉴老子生态伦理观,有利于我们确立正确的自然观和发展观
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在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建立和谐的自然观有着巨大的启迪作用。首先,有利于克服不正确的发展观。由于人类长期错误地认为自己是从自然界脱离出来后,是世界的中心,自然界是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无限需要的附属,人们盲目地置身于征服自然的实践活动之中。而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则认为,人是自然界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然界与人类平等地拥有同等的生存与发展权。这种生态伦理思想把自然纳入到人类应有的伦理关系之中,有利于确立人与自然健康互利的关系,有利于人类自觉担负起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伦理职责。其次,从老子的万物平等观出发,把人与自然看作为和谐的有机整体,而不是主奴关系。人是整个自然界链条中的一部分,人与万物为一个有机整体,因而不能把人类自己摆在自然万物之上,人与自然之间应是平等的,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关系。这就要求我们不能既破坏人与自然的和谐的关系,更要在发展中进一步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不断实现人与自然的进一步地和谐发展。最后,有利于避免生态异化,进而促进生态文明的建设。老子以整体的眼光看待世界,认为人只不过是整个世界的一小部分,人与万物均处于平等地位,人与自然相互依存,因而人类的行为不应违背自然规律,更不能脱离整个生态系统而自成一体。
老子的“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思想要求达到人与自然的本身的合一。我们必须以一种谦逊的态度尊重自然,认识自然的价值,认识万物的平等,并承担对自然整体的责任,从而以一种全新、和谐、正确的自然观指导我们的实践。
2.对老子生态伦理基本原则的借鉴,需要我们更新发展观念
老子的“道法自然,无为而治”的生态伦理原则既是一种尊重自然的基本原则,也是一种方法论,是对当今人类过分干预自然、肆意破坏自然规律的行为的指示,告诉人类应遵循自然规律,反对简单粗暴地干预甚至破坏自然。要充分考虑人对自然的主观能动性与自然对人的反馈作用的结果,提倡人们在充分利用自认资源,能动地开发大自然的同时,尤其要注重对原生态大自然的保护,进一步不断将人类引向生态自觉的新高度。万物都是源于道而产生的,人类也不例外,切忌违背事物的本性而恣意放纵,而应该效法自然,遵循自然的发展规律,不应对自然肆意干涉。需要从整体出发,结合整个自然界,对自然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地更新发展理念,跟着时代发展的节奏,走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可持续之路。
3.老子生态伦理观要求我们改变生活方式,秉持绿色消费观
老子“少私寡欲”“去骄,去奢”“知足,知止不殆”的生态伦理价值观,与我们现在所提倡的“绿色,环保”的消费观念不谋而合,对于指导当今人们树立一种健康的消费观具有重要意义。老子认为,人类的无限的物质欲望是灾难产生的罪魁祸首,若要避免破坏环境带来的灾祸,需要“知足知止,少私寡欲”。当今人类对自然资源无节制的利用,除了人类忽视人与自然的有机整体性外,还因为人们把追求无限的消费欲望变成为生活的唯一目的。社会的文明程度与人们的生态伦理思想成正比关系。当今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的协调发展可以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重要的制度保障和坚实的精神动力。因此,当今人类应借鉴老子优秀的生态伦理思想,将其在生态领域一切有价值的思想成果的元素,吸纳和融入现代环境保护理念中,逐渐形成科学的发展观,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同发展的局面。
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就是要引导人类把尊重自然与爱护自然落到实处,遵循自然规律,真正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只有全人类的生态意识觉醒了,生态环境意识和生态自觉意识都有所提高,才可能从根本上缓解生态危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迈向新的高度。
(作者:刘 敏)
参考文献
[1]朱晓鹏.道家哲学精神及其价值境域[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270.
[2][3][4]陈鼓应.老子注释及评价[M].北京:中华书局,2003:232,163,309.
[5]张长虹.《老子》生态伦理思想的现代启示[J].道德与文明,2004(4) .
[6][7]卢育三.老子释义[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7:188,98.
[8]白才儒.试析《庄子》深层生态思想[J].宗教学研究,2003 (4).
(载于《改革与开放》杂志2016年第03期;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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